您目前的位置:网站首页>园务公开>正文

温江区光祈幼儿园教代会工作制度

来源:温江区光祈幼儿园 发表时间:2016-03-29 阅读次数:11332
 
一、 教代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能:
 1、定期听取园长工作报告,审议幼儿园章程、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算、基建工程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园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通过幼儿园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和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幼儿园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二、依法建立和健全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选举产生。教代会与工会换届选举同步,实行两会代表合一。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教代会代表对本工会小组的全体教职工负责,工会小组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小组选举的教职工代表。 
三、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教代会成员为全体教职工。               四、教代会代表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其它原因,离开原工会小组,其代表资格自动消失,由选举的工会小组按规定程序增选、替补。
五、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幼儿园各方面人员组成,包括教职工代表和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其中普通教师以及妇女、青年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六、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必须报教育工会,并通过各工会小组组长向代表说明情况。遇有重大事项,经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或幼儿园行政组织提议,应及时召开教代会。每次教代会必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定,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七、教代会实行报告制。教代会召开后的一周内,填写《温江区光祈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表》,报区教育工会备案。
八、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九、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性专门小组,专门小组的人选,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经教代会通过。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大会讨论的有关方案;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落实解决提案中的问题;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由幼儿园工会负责。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幼儿园工会召集教代会代表小组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十一、幼儿园教代会工作考核与幼儿园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温江区光祈幼儿园
2015年3月